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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查詢系統-帳號申請書 【申請說明】 1.線上系統輸入首次申請資料,於→【洗錢防制查詢系統】https://aml.tdcc.com.tw/AMLAMF/login.html→點選【非金融事業及非法人組織之金融事業首次申請】→填寫【洗錢防制查詢系統使用申請書(非金融事業專用)】。(請務必確認管理者電子郵件信箱正確) 2.填寫完畢檢核無誤後,點選右上方【提交申請】,下載列印申請書,於簽章欄位蓋事務所大小章,送交公會審核確認。 3.公會確認會員資料無誤後,定期彙整造冊發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4.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審核通過後,系統將以E-mail傳送【使用單位代號/管理者帳號/初始密碼】至使用單位留存之管理者電子郵件信箱。 5.請管理者登入系統變更初始密碼(密碼原則為至少8碼含英數字),管理者本身為當然使用者,依據需求得另外建置2名使用者帳號資料。(首次申請之管理者及由管理者新增之使用者,其帳號皆於收到E-mail後之次一營業日起生效) 6.若需新增使用者,登入系統時請於下拉式選單點選【使用單位資料維護】→點選【使用單位使用者維護】,輸入授權使用者資料,系統將傳送使用者帳號及初始密碼至留存之管理者電子郵件信箱,由管理者提供使用者辦理密碼變更後次一營業日即可開始使用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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