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函)
有關日據時期成立之夫妾關係,其關係延續至臺灣光復後或民法親屬編修正施行後,夫與妾相互間於臺灣光復後繼承權疑義乙案
- 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年06月02日
- 發文字號
- 台內地字第1050420554號
- 內 容
- 有關日據時期成立之夫妾關係,其關係延續至臺灣光復後或民法親屬編修正施行後,夫與妾相互間於臺灣光復後繼承權疑義乙案
- 下載檔案
- 910505090.pdf,
轉知日期:(文號)2016-07-11(910505090)
轉知日期:(文號)2016-07-11(91050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