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函)

內政部法規(函)

為因應公司法修正並促進公司資訊透明及落實洗錢防制作為,公司自107年11月1日起應依法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7年11月08日
發文字號
內授中辦地字第1070078726號
內 容
為因應公司法修正並促進公司資訊透明及落實洗錢防制作為,公司自107年11月1日起應依法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下載檔案
910716150.pdf

轉知日期:(文號)2018-11-22(91071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