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函)

內政部法規(函)

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六點附件二、附件三,自即日生效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年05月20日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110807961號
內 容
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六點附件二、附件三,自即日生效
下載檔案
1110807961.pdf

轉知日期:(文號)2022-05-23(111080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