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函)

內政部法規(函)

訂定「一百十二年至一百十五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乙份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04月26日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120804691號
內 容
訂定「一百十二年至一百十五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乙份
下載檔案
1111204080.pdf

轉知日期:(文號)2023-05-23(111120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