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函)

內政部法規(函)

「土地法」第34條之1有關禁止自已代理規定之解釋令乙份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1年02月01日
發文字號
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00793號
內 容
檢送「土地法」第34條之1有關禁止自已代理規定之解釋令乙份
下載檔案
710100890.pdf

轉知日期:(文號)2012-02-08(71010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