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訓練

專業訓練

講題: 各種債務發生後所產生之效力與因應之道

開課日期 中華民國 93年10月05日(二)
上課時間 18:30-21:30-
上課地點
時數 18小時
師資 蔣志明
開課單位
備註
注意事項

本次課程依「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得按實際演講時數計算。報名參加會員請準時上、下課。

如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及中途離席十分鐘以上者,依據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認可辦法規定所有時數將無法列入折算時數,尚祈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