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訓練

專業訓練

講題: 解析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兼談共有不動產處分議題

開課日期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7日(六)
上課時間 09:00~12:00、13:30~16:30-
上課地點 台中兆品酒店-B1兆尹廳(臺中市北屯區后庄路306號)
時數 6小時
師資 高欽明
開課單位
備註 會員自3月11日起報名至3月19日或額滿為止,每班100人。(3月16日~19日開放受理非會員報名。);請至公會報名、繳費及選位,俾便準備講習事宜。
注意事項

本次課程依「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得按實際演講時數計算。報名參加會員請準時上、下課。

如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及中途離席十分鐘以上者,依據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認可辦法規定所有時數將無法列入折算時數,尚祈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