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規(函)

內政部法規(函)

自益信託之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得由部分繼承人會同受託人辦理受益人變更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7年05月28日
發文字號
台內地字第1071303617號
內 容
自益信託之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得由部分繼承人會同受託人辦理受益人變更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下載檔案
910709830.pdf

轉知日期:(文號)2018-06-06(91070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