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法規(函)

財政部法規(函)

訂定「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2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300522190號
內 容
訂定「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
下載檔案
台財稅字第11300522190號

轉知日期:(文號)2024-04-26(1130052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