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自即日起開始受理113年度(第十一屆)會員暨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0月31日)
自即日起開始受理113年度(第十一屆)會員暨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
依據本會辦事細則第五十五、五十六條辦理。
★申請標準:會員及其子女,就讀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成績優良,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發給獎學金。
(一)國中學生,該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7分以上。
(二)高中(職)學生,該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2分以上。
(三)大專院校(不含博士班)學生,該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2分以上。
(四)會員,該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前項申請人必需繳清各種費用,每一會員限只申請一人,且得獎人於本會每屆只能領取一次獎學金,但獎狀除外。
★空中學校、軍事學校及就讀未具學籍之學校、補習班與就讀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日夜間部之選讀生,不得申請。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內容,並依規定檢附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及學籍證明相關資料向本會辦理,逾期視同棄權,如有不便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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