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有關針對本部修正土地法第37條之1第3項及地政士法第49條、第50條規定所稱「為業」認定標準提出建議等情1案 115-05-11 活動日期:115-05-11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內政部-有關針對本部修正土地法第37條之1第3項及地政士法第49條、第50條規定所稱「為業」認定標準提出建議等情1案,請參閱附件檔案。 下載檔案:附件檔案